110年09月03日,年屆退休的陳媽媽至醫學中心門診追蹤早期的乳房纖維囊腫疾病,因而發現右側乳房惡性腫瘤。110年09月06日行右側乳房腫瘤粗針穿刺病理切片手術,110年09月11日門診複查,110年09月12日入院,110年09月13日行右側乳房全切除手術及前哨淋巴結切除手術,及左側人工血管植入手術,110年09月17日出院,110年09月22日、110年09月28日、110年10月05日門診複查,宜續門診追蹤治療(一般外科)。110年10月19日陳媽媽因女性乳房未明示部位惡性腫瘤住院,於10月19日接受化學治療,於10月20日出院(腫瘤科暨血液科)。
111年01月24日陳媽媽的女兒交給筆者診斷證明書乙份、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實付金額62,487元(含證明書費640元),連同理賠申請書和保經個資相關文件。01月25日,筆者正式向該承保陳媽媽的XX人壽保險公司提出癌症醫療理賠。
107年10月,筆者因客戶轉介方式認識了陳媽媽,並且幫她規劃基本的醫療險、防癌險和意外險。因陳媽媽已屆醫療險投保最高年齡,在保費不便宜下,筆者規劃兩家保險公司的險種組合供陳媽媽與家人討論。最後,陳媽媽選擇其中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之際,陳媽媽因為先前有乳房纖維囊腫疾病史;因此,該保險公司特別在批註單內清楚載明:同意因雙側乳房疾病及其合併症,所致之醫療行為列為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之除外責任,並獲得陳媽媽的親簽同意。其定期醫療險附約保費為年繳11,080元、終身防癌險附約保費為年繳20,190元,投保年齡60歲。其保障內容分別如下: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
XX人壽保險公司 |
計劃四 |
理賠金額(元)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實支實付限額〉 |
(1-30天)(每次)18萬元X 1倍=18萬元 |
(31-60天)(每次)18萬元X 2倍=3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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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0天)(每次)18萬元X 3倍=5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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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0天)(每次)18萬元X 4倍=7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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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65天)(每次)18萬元X 5倍=9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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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病房費用限額 |
7,500元X住院日數(納入加護病房及燒燙傷病房,最高為15日,重大傷病者最高達30日) |
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定額給付〉 |
每日2,500元X住院天數 (一次住院最高可達365日) |
外科手術費保險金限額 |
(每次) 22萬元 |
住院前後門診費用保險金限額 |
(每次) 1,500元/ 含「住院或門診手術」前7日及後14日 |
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
(每年) 10萬元/ 含「門診放射線及化學治療」費用 |
補充保險金限額 |
(每次) 5,000元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或「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二者擇一給付 |
險種保障明細 |
XX人壽保險公司 |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
理賠金額(元) |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低侵襲性癌症)(終身限一次) |
30,000元/次 |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一般癌症)(終身限一次) |
150,000元/次 |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
3,000元/日 |
癌症長期住院病房保險金 (住院第31日起,最高給付335日) |
3,000元/日 |
癌症療養保險金 |
3,000元/日 |
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
60,000元 |
癌症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
6,000元 |
癌症放射線或化學治療保險金 |
3,000元/日 |
癌症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
1,500元/日 |
癌症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終身限一次) |
150,000元/次 |
癌症乳房重建手術保險金(每側終身限一次) |
60,000元/次 |
癌症保險金給付總額上限 |
5,400,000元 |
2月16日,XX壽險公司通知筆者知會陳媽媽需補確診罹癌最早之「病理組織檢驗報告」或其他科學檢驗報告,並加蓋醫院關防章(需能判斷癌症期數之病理切片報告)。當下筆者便立即聯繫陳媽媽的女兒,請她協助申請。2月22日,陳媽媽的女兒轉交文件給筆者,翌日,筆者便送出文件補齊理賠程序。
3月4日傍晚,筆者收到XX人壽保險公司的理賠簡訊後,便立即致電該壽險公司的理賠專員,未果。同時,筆者立即知會陳媽媽的女兒,請她協助刷簿本核對金額看看。3月7日,筆者再度致電理賠專員,請她傳真給筆者。其理賠明細表給付項目: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24,000元(8天)、癌症療養保險金24,000元(8天)、癌症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7,500元(5次)、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住院)60,000元(1次)、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一般癌症)150,000元,總共賠付265,500元。備註:依保單條款約定,出院前後門診保險金的給付,需住院治療的前七日內及出院後十四日內門診治療。新住院醫療險種投保時已填具批註書,本次所請理賠非給付範圍,尚祈鑒諒。隨後筆者也把理賠明細表line給陳媽媽的女兒,通知她理賠明細項目和結案。
針對女性患有乳房纖維囊腫疾病史,現行多數保險公司的醫療險和癌症險基於預防保險的觀念會對此疾病進行排除理賠條款,畢竟沒有人能確保目前的乳房良性纖維囊腫未來不會演變成乳房惡性腫瘤。對於過往筆者約談過的年輕女性,筆者總是建議她們,即便有此類的疾病,更應該積極規劃好雙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而不該因為乳房部份被列入排除理賠條款,而對保險規劃置之不理。可惜,多數年輕女性最後還是選擇逃避的心態。試想:若不在身體健康時,就及早做好醫療保險規劃的話,難道要等到各種疾病接踵降臨時,才要擔憂醫療費用的問題嗎?人生若沒有前瞻性的保險規劃,哪來心靈上的安全感和踏實感呢?
冠群保險經紀人兼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RFC) 小P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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