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0月25日,從事護理師工作的徐小姐傳Line給筆者,告知筆者她於七月的時候發生車禍,右小指骨折。於是,筆者與徐小姐簡短的通話之後,便立即傳送相關的理賠文件給徐小姐,並且請她多加保重身體。
10月26日清晨約兩點,徐小姐再度傳Line給筆者,陳列了她所有的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因車禍無法工作而損失的月薪等表格,以及數張傷勢照片;同時,急切地詢問實支實付是只有自費項目嗎?那回診和復健等費用是否也會理賠?去醫美診所看疤痕,自費除疤凝膠是否也會理賠?筆者秒回:回診掛號費也會賠付,但醫美自費不會給付。除了請她盡快寄回文件給筆者申請理賠外,也提醒她下次要記得投保意外險,就能免除心中其他費用不給付的疑慮了。
11月29日,筆者傳Line提醒徐小姐填寫好理賠申請書後,盡快寄回給筆者。一個多月後,108年1月5日,徐小姐告知筆者她已寄出理賠文件,並且不經由筆者規劃的保單也請其他的業務員申請理賠(先前建議徐小姐可從筆者這邊處理她所有其他家保單的理賠申請)。
1月8日,筆者收到徐小姐的相關理賠文件、醫療費用收據46,458元(7/24~7/25醫藥費用44,541元,8/1~8/4醫藥費用1,077元,9/1醫藥費用500元(含證書費160元),10/18醫藥費用340元),以及診斷證明書。病名:右手第五近端指骨骨折;右眉、右肘及右足擦傷;右臉頰挫傷。醫囑:病患在2018年7月24日由急診入院治療,於2018年7月24日接受骨折開放性復位並自費鋼板固定手術,於2018年7月25日出院,共計住院數2天,宜休養三個月。當日,筆者正式向當初承保徐小姐的XX壽險公司提出醫療理賠手續。
105年10月,徐小姐投保時,已有終身手術險〈日額1,000元〉和定期醫療險〈10單位〉,但定期醫療險中的實支實付額度只有88,180元(1~30天內);因此,筆者建議她拉高原保單中實支實付的額度到20單位(醫療額度176,360元),並且再投保另一家的定期醫療險,規劃成雙實支實付的保障。另外,也要規劃意外險,以保障風險的缺口(但最後徐小姐自認不會發生意外事故,而婉拒該險種的規劃)。新投保的保單主約為還本型的殘廢照護險30萬(現已更名為:失能照護險),年繳3,059元;附約定期醫療險,年繳4,611元,25歲,其附約內容如下: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
(1-30天)(每次)15萬元X 1倍=15萬元 |
(31-60天)(每次)15萬元X 2倍=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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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0天)(每次)15萬元X 3倍=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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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0天)(每次)15萬元X 4倍=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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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65天)(每次)15萬元X 5倍=7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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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病房費用限額 |
6,000元X住院日數(納入加護病房及燒燙傷病房,最高為15日,重大傷病者最高達30日) |
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
每日2,000元X住院天數 (一次住院最高可達365日) |
外科手術費保險金限額 |
(每次) 20萬元 |
住院前後門診費用保險金限額 |
(每次) 1,200元/ 含「住院或門診手術」前7日及後14日 |
出院後門診腫瘤治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
(每年) 8萬元/ 含「門診放射線及化學治療」費用 |
補充保險金限額 |
(每次) 4,000元 |
1月11日,XX人壽保險公司傳簡訊通知筆者,已完成徐小姐的理賠申請案一事。筆者立馬傳Line知會徐小姐,請她撥空查詢自己的銀行帳戶,確認保險理賠金已入帳。1月16日,筆者收到XX人壽保險公司對於徐小姐的理賠明細表:給付內容 ─ 醫療費(申請金額)44,541元,醫療費(實付金額)44,511元;門診費用(申請金額)1,077元,門診費用(實付金額)1,077元;總共45,588元。不給付項目:9/1、10/18逾出院二週內門診,第二份以上診斷書費用(申請金額)30元。
1月16日晚上,筆者收到徐小姐傳送XX人壽保險公司對於徐小姐兩張保單的理賠明細表:(1)定期醫療險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43,458元、手術費用保險金1,123元、手術出院療養保險金337元;總共44,918元。(2)終身手術險給付項目 ─ 手術保險金(手術遠端骨開放性骨折行內固定開放復位術)15,000元、療養保險金7,500元;總共22,500元。
儘管全數的理賠金額能涵蓋徐小姐自製表格上的醫療費和雜費項目,但筆者仍是感到有些遺憾。從事保險工作,首先著重的是風險觀念,無論是人身或是財物,而後進行財務規劃與稅務。但多數人因為缺乏對無形風險的深刻認知,常常自曝風險而不自知,直到發生風險才焦慮不堪。其實,投保一張產險的意外險,保額100萬,年繳保費約2,000元左右,卻能享有住院日額2,000元或實支實付醫療額度6萬元,豈不是免除日後醫療費用的憂慮嗎?只是任憑筆者說破了嘴,仍無法喚醒多數朋友對意外風險觀念的重視。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是不變的哲理,不是嗎?
保險經紀人兼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RFC) 小P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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