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理賠案例分享〈51〉。

104年1月13日,經過半年的休養後,從事護理工作的林小姐再次至教學醫院住院,1月14日接受右側鎖骨骨折拔釘手術,並於1月15日出院。1月29日,林小姐郵寄理賠文件〈含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4,834元、X光碟片、理賠申請書和金融帳戶影印本〉給筆者,當日筆者便迅速向當初承保林小姐定期醫療險的兩家保險公司和另一家產險公司提出住院手術醫療和意外醫療理賠手續。

由於102年8月,筆者考量健保制度中即將實施第二階段的DRGs(診斷關聯群),日後民眾的自負項目將會變多;因此,建議林小姐不妨先投保兩家保險公司的定期醫療險,拉高實支實付的額度。同時,年輕族群也應該優先投保傷害意外險,以保障自身的安全。經過討論之後,林小姐欣然同意筆者的觀點,便逐月進行投保事宜〈社會新鮮人和經濟因素〉。新投保的三家保險公司的保費分別為(一)年繳7,420元、(二)年繳2,467元、(三)年繳3,766元,投保年齡24歲。

104年2月5日,筆者陸續接獲保險公司對於林小姐的理賠結果與金額:(一)疾病住院醫療費用5,979元;(二)疾病住院醫療費用6,000元,意外傷害醫療費用150元;(三)意外傷害醫療費用4,800元。以上三家保險公司總共再次賠付16,929元。

     針對今年度,各保險公司實支實付的定期醫療險理賠即將一律採取正本醫療收據理賠的新措施,建議各位朋友要重新檢視自己購買實支實付的定期醫療險額度是否足額、有無隨住院天數增加而加倍給付?假使保障過少或尚無投保的話,不妨趕緊詢問專業的業務人員,及早(再)規劃適合自己的保單,以便因應健保DRGs新階段對民眾自付額增多的政策,讓自己能多一層就醫保障和尊嚴。

 

保險經紀人兼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RFC) 小P 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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