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9月27日,三歲的林小弟再度因單側復發性腹股溝疝氣,未伴有阻塞或壞疽,緊急至醫學中心小兒外科求診,當天接受腹腔鏡左側腹股溝疝氣修補手術,門診手術後便出院回家休養。同時,賴媽媽急電通知筆者有關林小弟手術事宜,筆者請賴媽媽術後備妥相關文件,日後碰面再申請保險理賠。
103年10月,賴媽媽接受筆者對林小弟在醫療險方面的規劃,著重實支實付的定期醫療險〈年繳3,503元〉和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意外事故骨折等的定期意外險。
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
XX人壽保險公司 理賠金額(元) |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 |
2,000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天數31天以下者) |
120,000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天數31至60天者) |
240,000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天數61至90天者) |
360,000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天數91至180天者) |
480,000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住院天數181天以上者) |
600,000 |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 |
60,000 |
「義齒」(每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
5,000 |
「義肢」(每支/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
80,000 |
「義眼」(每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
10,000 |
「眼鏡」(每副/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
1,000 |
「助聽器」(每個/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 |
30,000 |
11月4日中午,賴媽媽交給筆者理賠申請書一份、診斷證明書乙張、銀行帳戶影印本乙份,以及醫療單據費用共3,285元〈含證書費150元〉。當天,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住院醫療理賠手續。
11月18日,筆者收到XX人壽保險公司的理賠文件和賠付金額:2,000元。隨後,筆者立即致電該理賠專員,表示理賠的金額低於林小弟的實際醫療費用3,285元;然而,該理賠專員說明:實支實付醫療險只理賠手術當日的醫療費用(865元),若再加上證書費(150元),對被保險人不利;因此,改以日額2,000元給付被保險人較有利。筆者了解後,便Line給賴媽媽這個消息,並且請她抽空至銀行刷存摺確認理賠金額無誤。
其實,許多年輕的爸媽常詢問筆者是否該替他們家的寶貝投保所有的險種,如終身醫療險、終身防癌險、終身重大疾病險和終身意外險等等。筆者常會反問新爸新媽,幫寶貝投保是擔心夫妻倆未來無法負荷她/他的醫療費用,還是希望給她/他多一層較好的醫療品質和保障呢?若是前者,筆者倒認為應該首先檢視新爸新媽的保險保障是否足夠支應夫妻倆雙方或任一方,因意外或疾病而造成身故或收入暫時中斷,致使全家財務陷入入不敷出的潛藏風險。因為夫妻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首當以夫妻倆的保障足額為優先考量,其次才是新生寶貝。倘若夫妻倆已有足額的保障,經濟上也較為寬裕,幫寶貝投保完善的險種不但可享有較好的醫療保障,同時也替全家築一道堅固而安全的防護網。
反之,若夫妻倆的預算並不寬裕,但又希望幫寶貝投保基本的險種,那麼筆者會建議以定期險來規劃各險種較為經濟實惠,並且也可以享有較高的保障和理賠金額。唯獨要注意的是,若寶貝未來發生不可逆的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或癌症之類的疾病時,日後要幫寶貝再度投保任何終身險種的話,恐怕會被保險公司因既有症或潛在風險過高,而簽註排除條款或加費投保或拒保的情形,這點可要請新爸新媽多加留意才好。
保險經紀人兼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RFC) 小P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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