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5年)年底,從事護理師工作的胡小姐Line給筆者,告知筆者她因上週在浴室跌倒,家人帶她去看中醫門診,詢問意外險是否會理賠中醫門診費用(如水藥費、膏藥費)呢?筆者告知她,中醫門診,只要是合理的費用,意外險的實支實付費用都會理賠。
106年2月16日,胡小姐與筆者碰面填寫保險理賠申請書,並且轉交中醫診所的醫療收據正本共39,500元(應診日期自105年12月28日至106年2月15日,共29日)和診斷證明書(病名:左肘挫傷。醫囑:在浴室意外跌倒,無法休息,一直工作,很難復原,如今仍無法搬重。)
103年1月,胡小姐投保XX產險公司的定期意外險(自動續保),年繳2,841元,職業等級三類。其保障內容如下:
意外傷害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B方案 |
理賠金額 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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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空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
1,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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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非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
3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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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閃電、雷擊天災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
3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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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看護費用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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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給付(分級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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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分級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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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住院日額型(最高90日) 含骨折未住院給付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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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加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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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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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住院慰問金給付(連續住院三天以上)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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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緊急醫療救護費用(每一次事故限3次)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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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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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二擇一) (給付上限最高不超過3萬) |
選擇A:正本收據給付3萬 選擇B:住院津貼(保額X4%) 1,20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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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筆者正式向當初承保胡小姐定期意外險的產險公司提出意外醫療理賠手續。3月10日,筆者接獲產險公司對於胡小姐的理賠結果與金額之文件:選擇型醫療保險給付30,000元(XXX中醫:掛號費+部分負擔+外用藥+證明:上限30,000元)。
就以胡小姐的案例討論。在胡小姐此次意外傷害中,因為沒有達到住院的程度,意外險只能賠付她實支實付費用3萬元的上限額度,而她則必須另行吸收9,500元的醫藥費用。倘若她沒有投保意外傷害險的話,那麼她所必須負擔的醫藥費用將是全額39,500元。兩者相較之下,意外傷害險便發揮它轉嫁醫藥費用的功能了。只是有些朋友認為自己行事小心(走路或搭/開/騎車都注意安全),不會發生意外事件,因此不認為需要投保意外傷害險的必要性。其實,正因為人無法預知自己將來會發生什麼意外事件,所以才要提前分散風險,以免自己或家人受到牽累。當然,人不會倒楣一輩子,厄運接踵而至,但只要遇到偶然的一次意外,那麼整個人生或許將會有不一樣的結果了!
保險經紀人兼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RFC) 小P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