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2月13日,從事護理工作的傅小姐傳了一份診所診斷書給筆者,詢問她是否能申請保險理賠?文字部份是否需要修改?筆者回覆傅小姐,只要醫師遵照實際的病況書寫即可。隨後,便傳理賠和個資文件給她。
113年1月15日,筆者收到傅小姐寄來的診斷證明書兩份(病名:眼瞼下垂合併提眼肌無力;醫囑:病人因上述病因於2023年11月10日接受雙側提眼瞼肌矯正手術。)、醫療費用收據共80,000元(自付費用項目—提眼瞼肌矯正手術80,000元),連同理賠申請書和保經個資相關文件。隨後,筆者正式向該承保傅小姐的兩家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住院醫療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