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06月30日,從事教育工作的邱小姐詢問筆者:她住院安胎40餘天,可否申請保險給付?因雙胞胎併胎位不正等因素而非自願剖腹,需準備哪些理賠文件?筆者回覆邱小姐:安胎住院這部份可以申請理賠看看,融不融通理賠就看保險公司條款而定(先前筆者已告知邱小姐安胎住院無法申請理賠)。隨後便line給她理賠相關文件;同時,也轉貼先前數個雙胞胎理賠的案例分享供她參考。
8月2日下午,筆者收到邱小姐寄來的診斷書乙份(病名:雙胞胎妊娠33周併早產;醫囑:產婦於民國112年05月15日住院安胎,經過檢查與安胎治療,於民國112年06月26日行剖腹生產手術,術後病況穩定,於民國112年06月30日出院,宜續門診追蹤)、醫療費用收據正本523,223元【含藥費422,299元、治療性營養品1,980元、特殊材料費36,921元、病房費(單人房計3日)13,500元、麻醉費15,000元、伙食費共計27日11,075元、證明書費20元、診斷書費400元;自付金額合計501,195元】、住院自費項目明細表501,195元,以及相關理賠文件。翌日,筆者正式向當初承保邱小姐定期醫療險的壽險公司提出住院手術醫療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