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4月16日,從事教育工作的陳小姐line給筆者,述說她預計6月4日要住院手術,因為健檢發現她肺部有毛玻璃病變,需開刀確認。隨後,筆者傳送理賠申請書給她。
6月24日,筆者收到陳小姐寄來的診斷證明書三份(病名:右下肺葉腫瘤;醫囑:病患於113年06月04日住院,於113年06月05日接受胸腔鏡施行右下肺肺葉楔狀切除手術,因病況穩定,於113年06月08日出院,宜續門診追蹤治療及休養壹個月)、醫療費用收據正副本兩份金額112,304元【病房費差額(單床)35,120元、藥品費20,174元、材料費51,700元、處置費30,650元、手術費30,000元、其他費30元、證明書費250元,自付費用金額合計179,361元;減免67,057元】和相關個資文件。隨後,筆者正式向該承保陳小姐的三家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住院醫療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