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9年)12月上旬,就讀二技一年級的楊小姐〈妹〉因右嘴角真皮內痣緣故,接受皮膚腫瘤切除手術,傷口為0.5公分,經縫線3針後,於99年12月中旬回門診拆線,傷口復原良好。事隔一周,楊小姐請求筆者協助醫療理賠事宜。由於楊小姐先前已有投保終身醫療險,但住院日額只有1,000元,就保障和理賠角度而言都稍嫌不足,因此筆者當初(98年)幫她調整後所做的規劃住院醫療險首重保障較高、保費較便宜的定期醫療險,其涵蓋兩方案:(一)實支實付:(1)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最高)1,000元(2)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30萬(3)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15萬;(二)定額給付:(1)住院保險金日額3,000元(2)出院在家療養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90日)1,000元(3)加護病房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2,000元(4)出國住院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30日)2,000元(5)外科手術保險金(每次最高)8萬(6)救護車保險金(每次)1,000元;另外含有意外身故/殘廢/復健費用的50萬意外險。
簡而言之,就是每日住院醫療理賠金為4,000元(若有住院事實的話,每日另外再加1,000元的出院在家療養金)和手術醫療險2,000元(該手術理賠金=2,000元X手術項目倍數),楊小姐的年繳保費為10,925元(以24歲計算)。
99年12月下旬,楊小姐轉交給筆者診斷證明書乙張,醫療單據費用共1,432元。隨後,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住院醫療和手術醫療理賠手續。100年1月中旬,該壽險公司通知筆者楊小姐理賠結案與金額:疾病住院保險金4,000元,疾病手術保險金10,000元〈2,000元日額X5倍手術險〉,總共14,000元。在筆者獲悉理賠金之際,便立即電告楊小姐理賠金已經由保險公司匯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內,請她撥空至銀行刷簿本確認,並且不忘叮嚀她注意身體保健。
另一件則另為楊小姐〈其姐〉的意外傷害險的理賠案例。去年(99年)12月上旬,就讀博士班的楊小姐因右手遭到鐵門割傷,造成開放性傷口,經中型醫院急診消毒傷口後,隨後回家休養。由於楊爸爸非常重視人身保險的觀念,因此當初在調整和規劃全家保單時,楊爸爸便要求筆者幫楊小姐及全家人規劃XX產險公司的傷害意外險五百萬,年繳4,950元,外加意外醫療實支實付3萬元或日額住院津貼1,200元(A、B方案二擇一,於理賠時,以對保戶最有利的方案理賠),年繳280元,以上五百萬意外險年繳共5,230元。
原本不打算申請意外醫療理賠的楊小姐,經由妹妹不經意地告訴筆者姐姐的意外狀況後,筆者隨即打電話詢問其傷勢狀況,並且請楊小姐務必要申請意外理賠,毋須顧慮麻煩筆者的問題,而是應該要求自身利益被保障。隨後,楊小姐轉寄給筆者診斷證明書乙張正本,醫療單據費用共740元〈掛號費+部分負擔:550元+證書190元〉。不久,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產物保險公司提出傷害意外理賠手續。
兩個禮拜後,楊小姐的理賠案件結案,理賠款項為楊小姐醫療費用的金額,共740元。由於楊小姐沒有因意外傷害而住院或手術,因此產險公司便以意外醫療實支實付的金額給付給楊小姐。雖然明知理賠金額不多,但筆者仍然極力說服楊小姐申請理賠,無非是將心比心,視客戶的生命財產如己,才不至於發生一般壽險業務人員急於簽訂保單,而怠慢理賠的情況。
雖然事後的理賠金彌補不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但事先的完善保險防患總能降低事後因醫療費用與身體調養預算而造成的經濟壓力。也正因為筆者的客戶朋友們能接納筆者對人身保險高保障的規劃觀念;因此,即便遭受意外或疾病無預警的侵襲,總能夠把傷害降至最低,可以如常生活作息。而反觀筆者另一群朋友們,她/他們都認為保險只不過是一種浪費,既不能聚財,又不見得會使用到。因此,她/他們不是排斥投保或者投保額度過低,不然就是把薪水全部拿來犒賞自己或者勇敢地投入股市。對此,筆者只能頻頻搖頭嘆息,感嘆人命不值錢啊!畢竟,人生在世,賺錢有限,生命卻無價,若自己都不重視自身的價值,又豈能要求健保或醫護制度給予高品質的醫療或照護呢?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筆者衷心建議朋友們,趁著身體尚未出現重大病症之前,提早規劃好人身保險,將潛在風險適時轉嫁給保險公司,免除未來自身或家人遭受龐大的醫療費用壓力。只要做好人身保險的規劃,又能時時評估自己能承擔投資所帶來的風險性,進行聰明理財,那幸福快樂的人生又豈會是遙不可及呢?
P.S.100年7月6日筆者另行幫楊小姐〈妹〉代理申請其早期投保終身醫療險的理賠,7月19日該XX人壽保險公司簡訊通知筆者楊小姐手術醫療理賠金為2,000元〈1,000元日額X2倍手術險〉,全數結案。
保險經紀人兼財務顧問師 小P 2011.1.25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