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0年)5月16日早上,服務於花蓮XX醫院的黎小姐,在上班的途中,因遭小貨車違規綠燈左轉迎面撞擊,導致黎小姐左側下顎骨角骨折、左下智齒牙齒斷裂、右膝近端腓骨撕裂性骨折、左下頷骨撕裂傷、左膝及小腿多處擦傷。經救護車緊急送至醫院急診住院,先以夾板固定右腿,18日再施行左下顎骨復位手術,並以骨板及4根骨釘固定,同時拔除左下智齒,術後施以上下顎間固定。

     16日早上,黎小姐急電筆者,告知筆者她發生了車禍。除了安慰黎小姐安心接受治療之外,筆者隨後於23日早上前往花蓮探望黎小姐的病情,並且充分告知她筆者將盡力協助醫療理賠事宜,以及與肇事者協商民事賠償的細節。幸好黎小姐去年(99年)12月中接受筆者幫她調整後所做的整體保險規劃,投保保障較高、保費較便宜的定期住院醫療險,其涵蓋兩方案:(一)實支實付:(1)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最高)1,000元(2)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30萬(3)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15萬;(二)定額給付:(1)住院保險金日額3,000元(2)出院在家療養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90日)1,000元(3)加護病房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2,000元(4)出國住院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30日)2,000元(5)外科手術保險金(每次最高)8萬(6)救護車保險金(每次)1,000元;另外含有意外身故/殘廢/復健費用的50萬意外險,以及1萬壽險主約。

     簡而言之,就是每日住院醫療理賠金為4,000元(若有住院事實的話,每日另外再加1,000元的出院在家療養金)和手術醫療險2,000元(該手術理賠金=2,000元X手術項目倍數),黎小姐的季繳保費為2,840元(年繳11,360元,以27歲計算)。

     同時,黎小姐投保XX產險公司的傷害意外險一百萬,年繳1,700元(原先筆者規畫為三百萬保額),外加意外醫療實支實付3萬元或日額住院津貼1,200元(A、B方案二擇一,於理賠時,以對保戶最有利的方案理賠),年繳280元,以上一百萬意外險年繳共1,980元。

意外傷害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A方案

理賠金額

100

水、陸、空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500

國內非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200

地震、閃電、雷擊天災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200

意外傷害看護費用給付

100

重大燒燙傷給付(分級給付)

100

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分級給付)

100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住院日額型(最高90日)

含骨折未住院給付

2,000

意外傷害加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2,000

燒燙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2,000

傷害醫療住院慰問金給付(連續住院三天以上)

3,000

意外傷害緊急醫療救護費用(每一次事故限3次)

3,000

加保項目

選擇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二擇一)

(給付上限最高不超過3萬)

選擇A:正本收據給付3萬

選擇B:住院津貼(保額X4%) 1,200/日

     

     6月下旬,黎小姐以郵件掛號寄給筆者診斷證明書兩張,醫療單據正、副本兩份費用共31,063元。6月29日,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和XX產物保險公司分別提出住院醫療和手術醫療理賠與傷害意外理賠手續。7月7日,該XX產物保險公司信件通知筆者黎小姐理賠結案與金額:選擇型態以日額計:21,600元(16天住院天數X1,200元日額+另補滿4天骨折住院天數X1,200元日額X0.5;理賠員解釋該公司骨折住院天數可達20天計算)、傷害住院日額36,000元(16天住院天數X2,000元日額+另補滿4天骨折住院天數X2,000元日額X0.5)、慰問金3,000元、緊急護送費3,000元,總共63,600元。在筆者獲悉理賠金之際,便立即電告黎小姐理賠金已經由保險公司匯入其指定的郵局帳戶內,請她撥空至郵局刷簿本確認,並且問候她身體復健狀況。

     7月12日,該XX人壽保險公司也以信件通知筆者黎小姐理賠結案與金額:意外住院保險金48,000元(16天住院天數X3,000元日額)、意外在家療養金16,000元(16天住院天數X1,000元日額)、意外救護車保險金1,000元、意外手術保險金50,000元(2,000元日額X左下顎骨骨折25倍)、綜合住院保險金26,270元(意外病房及膳食費:16天住院天數X1,000元日額+意外醫療費:10,270元),總共141,270元。筆者除了電告黎小姐理賠金已經全數撥款至其指定的郵局帳戶內,請她撥空至郵局刷簿本確認之外,並且不忘叮嚀她要盡快向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和後續的刑事程序。

     以黎小姐的案例而言,雖然事後的理賠金彌補不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但事先完善的保險規畫總能降低事後因醫療費用與身體調養預算而造成的經濟壓力。同時,倘若沒有這筆理賠金應急,而要巴望著肇事者拿出良心全數支應一切醫療費用的話,恐怕曠日費時、緩不濟急吧!所幸筆者的客戶朋友們能接納筆者對人身保險高保障的規劃觀念;因此,即便遭受意外或疾病無預警的侵襲,總能夠把傷害降至最低,盡可能如常生活作息。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筆者衷心建議朋友們,趁著身體尚未出現重大病症,或者橫禍降臨之前,提早規劃好人身保險,將未來潛在風險適時轉嫁給保險公司,免除未來自身或家人遭受龐大的醫療費用壓力。只要做好人身保險的規劃,那麼對於未來的人身風險就可減輕許多心理上的壓力了。

 

保險經紀人兼財務顧問師 小P 2011.7.1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羅翔小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