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1年)3月21日早上,服務於房仲業的沈先生,在上班的途中,因遭自用小客車撞擊,導致沈先生左腳第4、5掌骨骨折、左腳第1趾趾骨骨折。經救護車緊急送至醫院急診就醫,隨後進行鋼釘內固定手術,住院18天後,於4月7日出院回家休養。
3月21日晚上,沈先生急電遠在花蓮上課的筆者,告知筆者他發生了車禍。除了安慰沈先生安心接受治療之外,筆者於22日中午立即前往台中探望沈先生的病情,並且充分告知他筆者將盡力協助醫療理賠事宜。幸好沈先生去年(100年)3月中接受筆者幫他調整後所做的整體保險規劃,投保保障較高、保費較便宜的定期住院醫療險,其涵蓋兩方案:(一)實支實付:(1)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最高)1,000元(2)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30萬(3)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15萬;(二)定額給付:(1)住院保險金日額3,000元(2)出院在家療養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90日)1,000元(3)加護病房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2,000元(4)出國住院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30日)2,000元(5)外科手術保險金(每次最高)8萬(6)救護車保險金(每次)1,000元;另外含有意外身故/殘廢/復健費用的50萬意外險,以及1萬壽險主約。
簡而言之,就是每日住院醫療理賠金為4,000元(若有住院事實的話,每日另外再加1,000元的出院在家療養金)和手術醫療險2,000元(該手術理賠金=2,000元X手術項目倍數),沈先生的年繳保費為10,557元(以25歲計算)。
同時,沈先生投保XX產險公司的傷害意外險三百萬,年繳3,290元,外加意外醫療實支實付3萬元或日額住院津貼1,200元(A、B方案二擇一,於理賠時,以對保戶最有利的方案理賠),年繳376元,以上三百萬意外險年繳共3,766元。
意外傷害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C方案 |
理賠金額 3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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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空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
2,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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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非大眾運輸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以乘客身分) |
4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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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閃電、雷擊天災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
4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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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看護費用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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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給付(分級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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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分級給付) |
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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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住院日額型(最高90日) 含骨折未住院給付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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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加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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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病房給付(最高90日)─另加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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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住院慰問金給付(連續住院三天以上)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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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緊急醫療救護費用(每一次事故限3次)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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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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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二擇一) (給付上限最高不超過3萬) |
選擇A:正本收據給付3萬 選擇B:住院津貼(保額X4%) 1,20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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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意外事故身故及(全)殘廢給付 增額5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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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沈先生以郵件掛號寄給筆者診斷證明書三張,醫療單據正、副本三份費用共71,195元〈區域型醫院費用63,905元+中醫診所7,290元〉,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以及銀行帳戶影印本三張。6月6日,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XX產物保險公司和沈先生委託筆者額外幫忙處理他先前已投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分別提出住院醫療和手術醫療理賠與傷害意外理賠手續。
6月22日,沈先生先前已投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以信件通知筆者沈先生三張保單(各項保費總共21,685元)的理賠金額:(1)終身醫療險:37,125元(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18,000元+出院療養保險金9,000元+住院手術保險金3,000元+急診保險金1,000元+意外門診保險金750元+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2,000元+醫療增值保險金3,375元) ;(2)意外險與綜合保障險附約:38,190元(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10,800元、意外門診保險金1,590元+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10,800元、手術保險金15,000元);(3)綜合保障與綜合醫療保障險附約:53,800元(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10,800元、手術保險金15,000元+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18,000元、手術保險金10,000元):以上理賠金總共129,115元。
6月下旬,另兩家保險公司請求沈先生額外提供護理紀錄報告、警局事故紀錄和骨折光碟片之相關文件。一周後,沈先生轉至筆者手上,筆者再盡速轉至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審案。7月9日,該XX產物保險公司以信件通知筆者沈先生理賠結案與金額:住院日額:36,000元(18天住院天數X2,000元日額)、選擇型轉日額醫療給付21,600元(18天住院天數X實支實付醫療上限3萬元X0.04)、住院慰問金3,000元、緊急醫療救護費用3,000元,總共63,600元。在筆者獲悉理賠金之際,便立即電告沈先生理賠金已經由保險公司匯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內,請他撥空至銀行刷簿本確認,並且問候他身體復健狀況。
7月12日,該XX人壽保險公司也以信件通知筆者沈先生理賠結案與金額:意外住院保險金72,000元(18天住院天數X4,000元日額)、意外在家療養金18,000元(18天住院天數X1,000元日額)、意外救護車保險金1,000元、意外手術保險金30,000元(2,000元日額X四肢末端骨頭或關節手術15倍),總共121,000元。在筆者獲悉理賠金之際,再次電告沈先生理賠金已經全數撥款至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內,請他盡快撥空至銀行刷簿本確認,同時也跟沈先生討論這三家保險公司理賠金的細節。
筆者依稀記得,事後沈先生曾詢問筆者他是否應該再多加強醫療險的保障?當下,筆者所給予的建議:在現行的人生階段未改變之前,既有的保險保障與年薪比例就已剛好,倒不如把多餘的薪資儲存做首次購屋預備金、結婚基金或退休金的規劃會較實務些。筆者總認為,人身保險的保障固然重要,但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費用和旅遊基金更要提早做規畫準備,輕忽不得。畢竟,退休後的醫療,可由商業保險來彌補健保不足的部分(即便健保破產對個人的商業保險權益影響有限),但勞保基金、公保基金果真於
19年後破產的話,那麼個人老年生活費用所仰賴的退休金就全部蕩然無存,也求償無門了。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筆者衷心建議朋友們,趁著身體尚未出現重大病症,或者橫禍降臨之前,提早規劃好人身保險,將未來潛在風險適時轉嫁給保險公司,免除未來自身或家人遭受龐大的醫療費用壓力。同時,也應該及早規劃好自己退休後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費用和旅遊金,拉長時間來換取複利滾存的威力效果。如此一來,人生才會生活富足、充滿意義與希望。
P.S.筆者於8月6日再次幫沈先生向先前已投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申請中醫(自費共5,700元)和骨優(附骨折X光片)費用,8月14日該XX人壽保險公司以信件通知筆者沈先生的理賠金額:意外門診保險金3,705元(中醫核發)+意外傷害住院保險金4,200元(骨優),以上理賠金總共7,905元。
保險經紀人兼財務顧問師 小P 20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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