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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1年)1月28日下午兩點半左右,從事護理工作的侯小姐因上呼吸道感染至醫院急診求治,經診斷治療給予靜脈點滴注射及留院觀察後,於晚間約十點領藥離院,宜於門診追蹤治療。由於28日當天中午,侯小姐已事先電告了筆者她身體不適而將請假至醫院急診的情況,筆者便趕至醫院探望侯小姐,順道幫她辦理就醫手續。

     2月5日,侯小姐交給筆者診斷證明書乙張、銀行帳戶影印本乙份,以及醫療單據費用共410元。隔天,筆者正式向該承保的XX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住院醫療理賠手續。由於當初(97/6/3)幫侯小姐規劃保險時,侯小姐還是學生身分,故筆者幫她規劃的住院醫療險首重保障較高、保費較便宜的定期醫療險,其涵蓋兩方案:(一)實支實付:(1)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每日最高)1,000元(2)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30萬(3)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15萬;(二)定額給付:(1)住院保險金日額3,000元(2)出院在家療養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90日)1,000元(3)加護病房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2,000元(4)出國住院保險金(每日/每保單年度最高30日)2,000元(5)外科手術保險金(每次最高)8萬(6)救護車保險金(每次)1,000元;另外含有意外身故/殘廢的50萬意外險,以及1萬壽險主約。

     簡而言之,就是每日住院醫療理賠金為4,000元(若有住院事實的話,每日另外再加1,000元的出院在家療養金)和手術醫療險2,000元(該手術理賠金=2,000元X手術項目倍數),侯小姐的年繳保費為10,482元(以22歲計算)。

     2月18日侯小姐電告筆者保險公司已經將理賠金匯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內。2月22日,該XX人壽保險公司以信件通知筆者侯小姐理賠結案與金額:疾病住院保險金共4,000元。

     雖然侯小姐至醫院急診留觀而未住進病房,但依現行各保險公司醫療理賠條款規定,只要被保險人待至急診超過6小時以上,保險公司就得理賠一日之醫療費用。所幸當初侯小姐能認同筆者對人身保險高保障的規劃觀念;因此,即便突然遭受疾病無預警的侵襲而被迫請假就醫,但醫療理賠金亦能彌補她工作收入中斷的損失,稍能減輕經濟壓力的焦慮。

     陪侯小姐待留醫院的過程,觸目所及的情景更強化筆者對商業醫療保障的重要性。健保的制度確實能幫助絕大多數的民眾;然而,面對新藥物的研發與手術的推陳出新,若想要獲得更好的醫療品質就得自行付費或由保險公司來給付。因此,筆者衷心建議朋友們,趁著身體尚未出現重大病症,或者橫禍降臨之前,提早規劃好人身保險,將未來潛在風險適時轉嫁給保險公司,免除未來自身或家人遭受龐大的醫療費用壓力。

 

保險經紀人兼財務顧問師 小P 20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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