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7年)三月初,偶然的機緣中與陳小姐討論全盤的保險規劃後,陳小姐聊到其胞弟年紀尚輕、個性不定,家人擔心其服役期間會有意外發生。在筆者知悉其憂慮之下,建議陳小姐轉達其胞弟考慮趁早規劃保險,以保障自身的安全,並提供家人風險的防護網。經過多番的溝通之後,但礙於經濟拮据的難題,最後仍徵得其胞弟的同意,投保筆者幫陳先生規劃XX產險公司的傷害意外險兩百萬,年繳2,500元,外加意外醫療實支實付3萬元或日額住院津貼1,200元(A、B方案二擇一,於理賠時,以對保戶最有利的方案理賠),年繳280元。以上兩百萬意外險年繳共2,780元,而陳先生遂於五月初辦理投保手續。

     後來,九月間,陳先生在高雄服役期間因作業關係而導致其胸腔嚴重撞擊,但因當下並無感到身體不適,故未緊急救醫看診。經過三至四天之後,由於陳先生身體感到嚴重不舒服,並且開始嘔吐,因此其服役單位緊急將陳先生送往高雄海軍醫院就醫治療。

     經陳小姐緊急通知筆者之後,除安慰陳小姐之外,同時也告知申請理賠的程序和應準備的相關文件。後來,經過院方的藥物治療,陳先生於住院六天之後,安然回歸部隊休養。經過筆者多次提醒陳小姐催促其胞弟盡快申請相關醫療費用文件正本,而進行意外理賠手續。結果,理賠申請書送達該投保的XX海上產險公司後十五天內,筆者就接獲該產險公司的理賠告知文件,再度確認理賠款項,而筆者也在第一時間立即通知陳小姐其胞弟的理賠結果與金額。

     後來,其胞弟轉寄給筆者的醫療單據費用為三千多元,可由健保支付;除了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書正本之外,就別無其他相關費用支出。因此,該投保的XX海上產險公司便依此單據和文件作出理賠:傷害住院日額12,000元、日額住院津貼7,200元以及住院慰問金3,000元,總共理賠款項共為22,200元。

     在筆者轉交理賠款項予陳小姐時,看見陳小姐的感謝,筆者心中頓時感到欣慰許多。雖然事後的金錢彌補喚不回當事人的身體健康,但事先的保險防患總能降低事後的醫療費用壓力和身體的調養預算。尤其更為重要的是,前些不久,筆者的某位朋友轉述其友人對該XX海上產險公司的辦事效率奇差無比,暗嘲其理賠服務效率應該也不會太好。經過此理賠案例之後,謠言終於不攻自破,更可印證「謠言止於智者」之說。而筆者也始終相信,只要誠心關懷客戶的權益,將心比心地善加規劃其保險保障和控管風險,如此一來,便可創造出三贏的局面。

 

主約承保範圍

XX海上產物

保險公司

個人傷害保險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金- B方案

理賠金額

200

個人傷害保險特定事故保障附加條款-

水、陸、空大眾運輸事故給付(以乘客身分)

1,000

個人傷害保險特定事故保障附加條款-

特定天災意外身故給付(閃電、地震、雷擊)

300

個人傷害保險國內非大眾運輸事故給付附加條款

(以乘客身分)

300

個人傷害保險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給付附加條款

100

個人傷害保險重大燒燙傷給付附加條款

100

個人傷害保險看護費用給付附加條款

100

個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日額型

(含骨折未住院給付)

2,000

個人傷害保險加護病房給付附加條款(最高90日)

另加2,000元

個人傷害保險燒燙傷病房給付附加條款(最高90日)

另加2,000元

個人傷害保險緊急醫療救護費用給付附加條款

(每一事故限3次)

3,000

個人傷害保險住院慰問金給付附加條款

(連續住院三天以上)

3,000

加保項目

個人傷害保險選擇型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二擇一)

(給付上限最高不超過3萬)

給付方式A: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正本收據3萬

給付方式B:住院津貼1,200元/日

     

 

保險經紀人小P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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